担保追偿权作为债权人的重要权利,其行使期限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担保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,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。
遇到以下情况,3年时效会重新计算:
建议每6个月进行一次书面催收,可通过以下方式:
债务人 | 担保人 | 到期日 | 最近催收日 | 下次催收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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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三 | 李四 | 2023-6-1 | 2024-1-15 | 2024-7-15 |
王五 | 赵六 | 2023-9-1 | 2024-2-20 | 2024-8-20 |
即使错过时效,仍可通过以下方式尝试挽回:
建议在债务到期前6个月就开始准备诉讼材料,避免临近时效届满时手忙脚乱。对于重大债权,最好提前1年启动法律程序。
记住,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,及时行使权利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利益。